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
簡  章 
一、報名

1.條件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于中學六年級),二十五周歲以下,品行端正,未婚,無精神病及傳染性疾病、身體健康。包括由內地(國內)栓居香港、澳門、台灣或國外的學生。
    招生院校對考生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請參照招生專業目錄。
2.時間
    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
3.地點及手續
    聯合招生辦公室(廣州市東風東路725號.
    郵政編碼  510080,電話:7750695、7776581.
    圖文傳真:7776581、7757773)﹔
 
    福建省高校招生辦公室(福州市北環路59號,
    郵政編碼  350003.電話  7841445或7843064)﹔
 
    福建省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廈門市勵志路五號二樓.
    郵政編碼:361003,電話:2020473)﹔
 
    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上海市淮海中路1487弄57號,
    郵政編碼: 200031,電話  54373990或54335802)﹔
 
    香港考試局(九龍新蒲崗爵祿街十七號.
    電話:23280061)﹔
 
    香港中國旅行社及各分社:
    上環總社:香港干諾道中78一83號中旅集團大廈
    電話:28533888
 
    灣仔分社:香港軒尼詩道138號修頓中心地下
    電話:2832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華道196-202號嘉富大廈地下
    電話:25650370
 
    香港仔分社:香港仔大道223一227號利群商場地下4號
    電話:28732213
 
    筲箕灣分社:筲箕灣南康街18號康華大廈地下
    電話:28854728
 
    旺角分社:九龍旺角洗衣街62-72號
    電話:27895888
 
    觀塘分社.觀塘牛頭角道300-302號裕民中心商場
    地下  電話:23438243
 
    荃灣分社:荃灣青山道189號地下
    電話:24991433
 
    沙田分社:沙田大圍村南道77-81號地下
    電話:26917261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號
    電話:24755367
 
    土瓜灣分社:九龍馬頭圍道420一430號
    電話:27132021
 
    屯門分社:新界屯門青山公路168地段
    電話 :26188188
 
    澳門中華教育會
    澳門中國旅行社。
 
    各報名站備有(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在國外的華僑考生也可向我國駐外領使館提出申請.經領使館推荐報名。
    報名時,考主須顧本人學歷証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副本、居住所在地身份請明、當地警察部門出具的無犯罪歷史証明(若考生在報名時暫不能提供此証明,也可在被高等學校錄取后辦理入學手續時向有關院校呈交此
  証明)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兩張.并繳付約合港幣伍佰壹拾元的通用外匯作為報名考試費。
    不便徑往報名站者.可用通訊報名形式,將有關証明及報名考試費(另加郵資、代辦費港幣五十元)徑寄擬前往考試的報名站,報名站會將有關表格寄上,考生應于四月三十日前將填就的表格寄回報名站。
    報名后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二、填數志愿
    1.考生可填報四所學校志顧,每所學校填報四個系科或專業志愿。
    2. 內地聯合招生院校的考生.亦可填報內地的華僑大學和暨南大學各系科或專業志愿。

三、考試
1.科目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歷史、地理、 英語
    理工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物理、化學、 英語
    醫藥學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
    理工類各專業和醫藥學類各專業可以兼報,但需參加醫藥類科目考試。
    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各類別滿分以該類別考試科目成績之和計算,即文史、理工類滿分為500分,醫藥學類滿分為600分。
    以(考試大綱)為命題依據。
    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進行考試。
 
2. 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3.地點
    廣州  廣州華僑補習學校﹔
    廈門  由廈門市招生辦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局安排﹔
    澳門  由中華教育會安排﹔
4.考試規則由各考點向考生公布。

四、錄取
    七月上旬開始錄取工作。招生院校在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愿、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未被高校錄取、但達到一定分數的考生,可報名到有關學校讀預科或進行高考補習。就讀預科學生經過一年學習并考試合格可進入高等學校進行本科學習。

五、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入學報到時間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為准。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
  學生在校期間,按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論課。

六、其它
    學生上學原則上都要繳納學費和雜費,入學后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每一學年繳納學費和雜費共計1000-1500美元(或等值通用外匯).住宿費按各地、各校規定收取。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自費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耆,由學校頒發畢業証書。
    本科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后,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証件,具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或至少應持有有效期為一年的出入境証件。台灣省新生還需辦妥途經香港返回台灣的香港再入境手續。或提供學業結束后能及時離大陸返台灣的保証
書。
    報考藝朮、體育院校的考生,如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還需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時間及地點由報考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凡符合本簡章規定的報名條件,欲報考祖國大陸(內地)其他高等學校者,可參加本次考試。各報名站應負責辦理報名手續,考生的考試成績及有關資料.由聯合招生辦公室負責轉到報考學校,由學校根據其培養要求決定
是否錄取。
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
 
一九九六年二月
 
 
北京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清華大學 南京中醫藥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無錫輕工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浙江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美朮學院
北京舞蹈學院 浙江中醫學院
北京電影學院 杭州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浙江工業大學
中央工藝美朮學院 寧波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山東大學
南開大學 青島海洋大學
天津大學 廈門大學
天津中醫藥學院 福州大學
復旦大學 福建師遠大學
同濟大學 福建醫學院
上海交通大學 福建中醫學院
華東理工大學 中山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上海大學 廣州美朮學院
中國紡織大學 廣州中醫藥大學
上海醫科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中山醫科大學
上海中醫藥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上海音樂學院 汕頭大學
上海師范大學 深圳大學
南京大學 武漢大學
東南大學 華中理工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