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等院校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研究生課程
二零零二年度招生簡章
(適用於港、澳、臺人士)
報名日期: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報名地點:
1.
澳門基金會 : 澳門新口岸填海區宋玉山廣場澳門教科文中心一樓
2.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
3.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廣東省廣州市東風東路725號
4. 北京理工大學 : 北京市中關村南大街5號
報名時間(澳門基金會澳門教科文中心):
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六時四十五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間親自到澳門基金會澳門教科文中心或其他報名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1. 繳交﹕
(1)已填妥之申請表及報名登記卡。
(2)兩張1.5吋正面、半身免冠近照(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報考院校、專業的代碼、名稱及本人姓名)。
(3)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填寫的“推薦書”。
(4)下列文件之副本各兩份,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若申請人被錄取,新生報到時須帶同
下列文件正本供錄取院校再次核驗。)
a. 澳門、香港或臺灣的身份證。
b. 學士、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應屆畢業生可以在錄取前補交)。
c. 大學本科或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d. 專業資格、學術論文、著作或發明、專利及科研成果等資料(請直接交予報名院校,如沒有此類資料,可免交)。
(5)報名費澳門幣伍佰元(費用一經繳交,概不退還。如用支票繳費,受款人請寫〝澳門基金會〞)。
***凡申請報名人士之通訊地址在澳門以外地區,需另繳澳門幣100元郵電聯絡費。郵寄報名人士繳交之文件,必須為正本或鑑證本。
2. 申請表必須註明擬選讀之院校、專業及研究方向。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3. 申請人可以在香港、澳門、廣州或北京任選一地報名,並在報名的報考點參加初試。
4. 凡申請藝術類學校的考生須自行到學校報名(或函報),並參加考試。
申請人資格:
1. 申請人必須是澳門、香港或臺灣的永久居民,即已獲澳門、香港或臺灣地區永久居留權之人士。
2. 報考碩士學位課程者,年齡一般在四十歲以下。報考博士學位課程者,年齡一般在四十五歲以下。
年歲的計算法:自出生日起到入學當年的九月一日止。
3. 報考碩士學位課程者,須具有與內地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博士學位課程者,須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4. 申請人需會聽、說普通話及閱讀、書寫中文。
5. 申請人要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6. 申請人須由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書面推薦,也可由中學校長推薦。
申請報考類別:
1.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按學校當年的名額規定為准。如考試合格未獲批准為公費生,仍願意自費就讀,須在報名表備註欄中註明願意自費就讀)。
2.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研制究生。
3. 國家教育部為香港、澳門、臺灣人士設立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如考試合格但未獲教育部獎學金者,仍願意自費就讀,須在報名表備註欄中註明願意自費就讀)。
學費:
1. 公費全日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並享有學校獎學金。
2. 自費全日制生及自費兼讀生的學費收費標準,應以接受報名院校當年規定的收費為準(可參照招生院校在招生專業目錄中註明的收費標準)。
4.
國家教育部為香港、澳門、台灣人士設立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獲獎學金者在學期間除免交學費外,另發給獎學金:博士生每人每月約人民幣750元;碩士生每人每月約人民幣650元。
設立獎學金的院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中山大學 協和醫科大學
中山醫科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接受申請院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浙江大學 廈門大學 中山大學 協和醫科大學
中山醫科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華中理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山東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華南師範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上海財經大學東北財經大學
吉林大學 華僑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體育學院 北京體育大學 西安體育學院廣州體育學院
廣州中醫藥大學 廣西中醫學院 福建中醫學院湖南中醫學院
上海中醫藥大學 湖南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武漢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等百餘所高等院校(註:院校眾多,不便盡錄)
入學考試:
1.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初試定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三日至十四日於澳門舉行(適用於在澳門報名的人士)。複試地點及日期由招生院校確定。
2. 考試地點:澳門大學文化中心展覽廳(九龍壁側)
3. 考試科目:報考碩士生的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三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及一門外國語,均為筆試。筆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初試合格者,複試與否和複試內容及方式、時間及地點由招生院校確定。
考生錄取及入學條件:
1. 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及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七月至八月間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
2. 新生於九月中旬前入學,具體入學時間由錄取院校在 “入學通知書” 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院校進行體格檢查并核對學歷證書等文件,不符合入學條件者,院校有權取消其入學資格。
3. 新生應按時到院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院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論,並取消入學資格。
4. 學生入學後應遵守校規,努力學習。凡因學習、身體或其他原因,院校認為不宜繼續培養者,按該院校有關的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要求,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半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電話查詢:(853)727060(曾小姐、姚小姐) 網址:http://www.unesco.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