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農 業 大 學
1998年招收香港、澳門、台灣研究生簡章

一、報名

(一)資格

1、香港、澳門或台灣永久居民。

2、報 考 攻 讀 碩 士 學 位 研 究 生(以 下 簡 稱 碩 士 生)須 具 有 與 內 地 (祖 國 大 陸)學 士 學 位 相 當 的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年 齡 一 般 在四 十 歲 以 下。報 考 攻 讀 博 士 學 位 研 究 生(以 下 簡 稱 博 士 生)須 具 有 與 內 地(祖 國 大 陸)碩 士 學 位 相 當 的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年 齡 一 般 在 四 十 五 歲 以 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荐。

(二)報考類別

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報名時間

199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報考地點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任選一地報名,并在報名的報考點參加初試。

1、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5號,郵政編碼:510080,

電話:(020)87766568; 圖文傳真:(020)87776581

2、京港學朮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39─441號,香島大廈二字樓A座。

電話:(00852)28936355; 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3、北京理工大學

地址:北京海澱區白石橋路7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423233; 圖文傳真:(010)68412889

4、澳門基金會

地址:澳門國民大馬路6號

電話:(00853)9880210,966777; 圖文傳真:(00853)96865819

(五)報名手續

報 名 時 考 生 須 交 本 人 居 住 地 身 份 証 副 本﹔近 期 正 面 半 身 免 冠 同 一 底 片 的 二 寸 照 片 兩 張﹔學 士 學 位 証 書 或 碩 士 學 位 証 書 副 本(應 屆 畢 業 生 可 于 錄 取 前 補 交)或 同 等 學 歷 文 憑 ﹔大 學 本 科 或 攻 讀 碩 士 學 位 的 成 績 單﹔體 格 檢 查 報 告。報 考 費為 500 港 元。不 參 加 考 試 者 不 退 報 考 費 。

要 求 通 訊 報 名 者,應 事 先 同 自 選 的 報 考 點 聯 系 妥 當,再 寄 送 有 關 証 明、表 格 及 報 考 費 ,另 加 郵 資 及 手 續 費 100 港 元,并 告 知 本 人 的 通 訊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或 傳 真 機 號。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

初試合格者,復試與否及復試內容及方式由我校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廣州市,由廣東省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香港,由京港學朮交流中心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澳門,由澳門基金會安排。

時間:1998年4月5日至6日。

(三)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浙江農業大學。

時間:1998年5月20日以前。

三、錄取

根 據 考 生 的 報 名 資 料 、考 試 成 績、導 師 意 見 及 體 檢 結 果 綜 合評 核 后,確 定 錄 取 名 單。錄 取 通 知 書 于 7 月 初 由 我 校 函 寄 考 生 本 人。

四、入學

新 生 于 9 月 中 旬 前 報 到 入 學。具 體 時 間 由 我 校 在“入 學 通 知書” 中 注 明。新 生 報 到 時 ,由 我 校 組 織 身 體 復 查,不 符 合 入學 條 件 者 ,取 消 入 學 資 格。

新 生 應 按 時 報 到 ,如 有 特 殊原 因不 能 按 時 報 到 者,須 書 面 向 我 校 請 假,無 故 逾 期 兩 周不 報 到 者,取 消 入 學 資 格。

五、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生和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均為三年。

六、學位

課 程 學 習 合 格 ,學 位 論 文 答 辯 通 過,符 合《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學 位 條 件》規 定 者,可 獲 相 應 的 學 位 証 書。

七、收費標准

碩士生每人每年1.6萬港元,博士生每人每年2.0萬港元。